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学校开放合作发展战略实施,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沪工程外〔2021〕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和学校评审,我校拟对参加瑞典哈姆斯塔德学分互认、澳大利亚悉尼大学暑期访学、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2+2”本科双学位、韩国东西大学本科双学位等 19个学生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的111名学生给予专项资金资助,现将拟资助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5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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