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学校行政机关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一个职能机构,是学校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处理全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一个归口部门,肩负着政策把关和国际合作与交流管理的双重职责。在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新途径和新模式。
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
2.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工作规划;
3.制定学校国际交流工作的规章制度;
4.开拓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渠道;
5.负责协调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工作;
6.统筹安排或协助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
7.负责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8.负责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9.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外事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工作情况。
主要职责是:
1.组织和统筹安排学校的外事活动,处理国际联络事务;
2.负责与国外大学、国外企业、国外企业驻沪机构的联络,不断开发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
3.会同教务处及有关学院受理、申报、复核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4.会同科研处受理、申报国际学术会议;
5.会同教务处、学院审核长短期外籍专家项目,办理有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
6.落实团组出访计划,办理出国手续;
7.会同人事处提出出国(境)教师进修、学习计划,落实教师出国(境)进修学习项目,办理教师出国手续;
8.会同学生处、教务处、相关学院、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办公室)规划与落实学生对外交流项目,办理有关手续;
9.审核和办理来华留学生的入学及出入境管理手续;
10.负责留学生的汉语教学与管理工作;
11.向校内师生宣传外事政策和纪律;
12.负责学校师生其它涉外活动的审核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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