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度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0 浏览次数: 230

各有关院、部(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本市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开始启动2014年度对外表彰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资格:

1、为上海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对我友好、与中方合作融洽的外籍人士。

2、外籍人士未获得白玉兰各奖项的应先申报“白玉兰纪念奖”,申报者一般应在沪工作不少于两年,或与上海开展友好合作交流不少于两年。

3、申报“白玉兰荣誉奖”者应先获得“白玉兰纪念奖”,申报者需已获“白玉兰纪念奖”或获得本市其他市级表彰单项奖2年以上(含2年),对上海作出新贡献的外籍人士,特殊情况除外。

4、申报“上海市荣誉市民”者原则上应先获得“白玉兰荣誉奖”,申报者需获得“白玉兰荣誉奖”2年以上(含2年),并对上海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士;或对上海作出重大贡献、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籍人士,特殊情况除外。

二、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按申请表内容和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三份,其中事迹材料应重点突出,特点鲜明,一般不少于2千字。

2、申请者2寸彩色近照3张,护照复印件。

3、申请表和彩色近照电子版存于光盘中报送学校国际交流处。

需要申报的部门请至到学校FTP国际交流处/下载专区下载相关申请表,学校审核后统一上报至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请各部门于331日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本放至ftp中,纸质版本送至国际交流处A327

联系人:吴燕婷     联系电话:67791137

1.二〇一四年度纪念奖申请表格.doc

2.二〇一四年度荣誉奖申请表格.doc

3.二〇一四年度上海荣誉市民申请表格.doc

 

 

国际交流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